中广网天津9月12日消息(记者陈庆滨)记者今天从天津市教委了解到,在津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后可在天津直接报考中职学校,无需在返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据天津市教委介绍,早在2009年11月7日,天津市教委印发的《关于全市中等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通知》(津教委职〔2009〕29号)就明确提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初中毕业生在津可报考中职学校。中职教育实行灵活、开放的教学制度和学籍管理制度,面向在岗职工、农村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和社会待业人员开展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工作。招收的学生均实行注册入学,且全年实行招生和办理录取手续。中专学生还允许把户籍转到天津集体户口上。
目前天津职业院校在校生50%以上来自外省市,其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一定比例。中职毕业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可以参加天津春季
高考(但不得参加秋季高考),成绩合格的进入高职学习,高职毕业后还可以参加专接本考试,合格的可以进入普通本科院校学习。如果没有升学需求的,一般要回原籍就业,但是按照天津有关管理规定,如果高职毕业与天津用人单位签署5年以上协议,可以在天津就业,户籍也可以落到天津。